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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精准扶贫“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mobile 28365365 www.www.jihuiku.com  2017-12-20 17:31: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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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精准扶贫“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市人武部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委各部办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及各人民团体:

  为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利办发〔2010〕3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至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2017年的捐赠活动纳入12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特色实践环节。

  二、捐赠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垂直管理单位、驻利部队、社会团体(组织)、基层村(居)民自治组织及广大干部职工、个体工商户、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和其他社会各界人士(不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享受国家优抚政策的优抚对象户)。

  三、捐赠原则

  坚持自愿、量力、鼓励奉献和依法捐赠的原则,提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垂直管理单位、社会团体捐出一天以上的办公经费;企业和社会服务机构捐出一天以上的利润;党政机关干部、部队军官、企事业单位职工捐出一天的工资;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捐出一天的收入;部队士兵捐出一天的津贴;在校学生捐出一天的零花钱。鼓励单位和个人为精准扶贫力行善举、多捐善款。对捐赠单位和个人,均可凭法定的捐赠票据享受国家的减免费政策。

  四、捐赠方式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垂直管理单位、驻利部队、社会团体(组织)的捐赠活动由本单位组织实施;社区、村的捐赠活动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捐赠活动由市经信局组织实施;民营企业、利川在外成功人士的捐赠活动由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组织实施;个体工商户的捐赠活动由市工商局组织实施;社会组织的捐赠活动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其他捐赠者,可汇款至市慈善总会账户(开户银行:农行利川市营业部,账号:736301040006531),也可直接到市慈善总会捐赠(联系人:谭晓莉;联系电话:15571835333;联系地址:市民政局办公大楼四楼),也可联系市慈善总会派员上门接受捐赠。

  五、善款用途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的捐赠资金全部返还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用于精准扶贫;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垂直管理单位、驻利部队、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干部职工的捐赠资金和其他社会爱心人士的捐赠资金用于扶贫济困、助医助学、急难救助等方面。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精准扶贫“慈善一日捐”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特成立“慈善一日捐”活动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整个活动。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涛任指挥长,市委副书记粟勇,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卢智绘,市政府副市长彭必武任副指挥长,市“四大家”领导、市慈善总会会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书记、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慈善总会,由卢智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市民政局局长、扶贫开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七、责任分工

  市委宣传部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个个奉献的浓厚氛围,制定文明单位创建与“慈善一日捐”结果挂钩考核方案;市扶贫开发办要制定精准扶贫工作与“慈善一日捐”结果挂钩考核方案;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要做好利川在外商会、成功人士的联络组织工作;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要做好协调和日常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负责做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慈善一日捐”活动的相关工作。

 八、结果运用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精准扶贫集中捐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捐赠。单位和个人的捐赠结果既纳入年度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内容,也纳入年度文明单位创建测评体系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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