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利川落地生根,进一步提升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构筑全面建成小康利川的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总体要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积极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好、向上”的良好氛围, 引导全市上下提振精神、励精图治、乘势而上,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的宏伟目标。
二、目标任务
注重知行合一,强化实践养成,着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融入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民群众的价值取向、愿望要求和自觉行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水准、提高整体素质,为建成繁荣利川、开放利川、法治利川、幸福利川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三、实施内容
紧密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和内涵,以核心价值观的通俗化和榜样化为抓手,在全市实施“五大工程”,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形内涵的有形转化,确保取得实效。
(一)宣传引导工程
1.理论宣讲。充分发挥全市两级理论宣讲员队伍的作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把学习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公民教育的全过程,广泛开展核心价值观大众化宣传阐释,真正让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入脑入心。(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理论信息中心、市委党校)
2.媒体宣传。中国利川网、利川电视台、利川广播电台、指间利川、云上利川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专栏专题,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访谈节目、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形式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联系群众身边事例,多运用大众化语言,生动活泼地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引导利川区域内的“大V”、知名微信公众号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新闻中心、市电视台、市网管办)
3.文化育人。充分挖掘、整理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传,唱响《龙船调》文化品牌,运用歌舞、戏曲、影视、书画等多种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文“化”人。以节庆文化为龙头、以群众文化为重点,依托乡村大舞台、百姓大舞台、舞台演出车,以电影放映队、民间文艺队为骨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基层延伸。(牵头单位:市文体新广局,责任单位:市文联、市文化馆、市非遗传承馆、市电视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4.立体传播。充分利用城区机关单位、宾馆酒店、大型商场、企业、个体商户、城市广告位、休闲广场、城市公园、乡镇集镇人流密集区域等场所的LED屏,常态化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公益宣传片、微视频,运用“村村响、户户通”平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六城” 同创办、市城管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新闻中心、市文体新广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5.示范长廊。从齐岳山高速收费站出口至苏马荡建设公益宣传示范长廊,结合城市建设打造廉政法治文化长廊,充分运用漫画、石刻、摄影等方式展示利川生态资源、民俗文化、法治文化以及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党的建设、法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公路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局,谋道镇、南坪乡)
(二)示范引领工程
1.典型选树。广泛动员和引导人民群众发现美、传播美,认真组织开展 “大美利川人”“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发现身边好人好事,培育身边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人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新闻中心、市电视台)
2.道德感召。通过清江源大讲堂、道德讲堂、百姓宣讲团、基层“乡贤堂”等阵地和载体宣讲身边的好人好事,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并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道德大讨论”活动,不断提升典型选树活动的感召力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委理论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委党校)
3.红色传承。进一步做好利川红色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开发工作,促进革命老区精神薪火传承。充分发挥乡镇红色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以革命英烈为榜样,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坚定理想信念,广泛汇聚发展动力。(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扶贫办)
(三)校园德育工程
1.校园文化。加强中小学校、老年大学、青年团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进头脑,生动形象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发挥校园文化熏陶作用,充分利用校园信息化成果,依托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文化墙、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团市委、市电视台、全市中小学校)
2.校园创建。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深入开展“朝读经典”等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演讲比赛、手抄报和黑板报比赛等,在校园营造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浓厚氛围。认真开展以“美德少年”“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等系列创建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全市中小学校)
(四)实践养成工程
1.党员教育。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 党员微课堂、干部培训学习等活动之中,积极组织开展交流讨论,引导党员干部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委理论信息中心、市电视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2.以知促行。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坚持知与行的统一、教育与实践的结合,广泛搭建平台、架设桥梁,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不断激励人们向上向善,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3.志愿服务。以城乡社区为重点,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围绕扶贫济困、应急救援、旅游服务、环境保护、城市建设、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交通文明劝导等方面,围绕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群体,组织开展各类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妇联、市残联、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交警大队)
4.礼仪培训。市直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通过举办“礼仪大课堂”,广泛开展“崇尚文明、告别陋习、提高素质”“大手拉小手”等文明礼仪培训教育活动,尤其是各窗口服务行业,通过文明礼仪培训,大力提升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5.道德规范。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劳动工作之中,在日常治理中鲜明彰显社会主流价值。围绕新编印的《利川市民手册》,大力倡导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五)法治环境工程
1.法治宣传。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和“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2.依法治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市实践中,落实到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各个方面,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参加行政复议制度,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深入开展“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加快依法治村进程。(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四、组织领导
略
五、工作要求
1.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将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工程”作为落实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工作。
2.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工程”第一责任人,要细化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抓细、抓实、抓好相关工作,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地本单位落地落实。
3.各项“落地工程”由牵头单位负总责,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牵头单位要搞好沟通协调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各责任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项目实施。
4.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工程”纳入全市从严治党、文明创建、法治绩效工作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办检查。
中共利川市委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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