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党委文件
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mobile 28365365 www.www.jihuiku.com  2017-04-10 08:40:53  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

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6〕11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鄂发〔2016〕24号)、《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鄂发〔2014〕26号)、《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转发〈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恩施州发〔2017〕4号)及《利川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省委十届五次、七次全会,州委六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会议提出的法治建设目标和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全民法治素质提升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长期基础性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确保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普遍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加快推进法治利川建设,努力实现我市“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法治建设目标。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齐抓共管。各级党委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普法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协调,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各人民团体发挥职能作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等部门积极履行普法责任,形成全方位推进、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我市“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法治实践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

  3.坚持以人为本、法治惠民。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握规律,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为群众学法用法提供便利,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

  4.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新思路和新措施,注重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与时俱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不断创新,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性。

  四、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增强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尊崇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宪法相关法,提高全社会尊重保障人权和公民依法参与政治活动的意识和水平,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深入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实施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经济结构调整、供给侧改革、营改增等经济改革发展的要求,深入宣传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产品质量、金融税收、价格监管等保障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障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深入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消防、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人民幸福指数;深入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宣传促进民族团结的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地区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深入宣传国防方面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深入宣传环境保护和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生态立市”战略的大力实施,推动利川在绿色发展上走在全州前列;深入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公民法治信仰,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引导人们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4.大力宣传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本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围绕我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围绕“五市战略”的实施,加大对促进和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省、州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州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人群组织开展定向、精准、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

  5.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意识。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6.坚持法治、德治和自治“三治融合”。将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和基层自治结合起来,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以自治维护法治和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道德水平。强化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乡规民约、团体章程和行业规范在基层和行业自治中的约束、监督、教育、警示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五、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

  1.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司发〔2016〕4号),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其他各类培训课程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将党员学法融入到“支部主题党日”中,促进党员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全面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依托党员领导干部在线学习、无纸化学法用法网络平台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在线学法考法。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核评议、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和法治素养、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聘用公职律师,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2.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根据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将法治教育教材、读本纳入地方课程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范围,将法律知识纳入各类考试范围。宣传部门、司法部门要会同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教育部门,研究探索青少年分阶段法治教育方式方法,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格局,推行建立校园法务室,加强学校法治建设。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3.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观念,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防范风险能力,依法保障企业发展。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满足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学法需求。各类企业要聘用法律顾问,建立法治化管理工作体系,把法治要求落实到企业各项制度之中,依靠法律制度管理和发展企业。大力弘扬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的企业法治文化,把法治文化纳入企业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4.加强对村(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网络化服务管理内容,引导村(居)民积极学法、自觉守法、正确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类问题。结合精准扶贫、民宿旅游、“六城”同创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加大对贫困农村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农村和社区“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六、工作措施

  1.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完善“法律六进”实施方案,分类制定工作标准,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将每年的12月确定为法治宣传月,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纪念日、宣传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突出主题、创新形式、注重效果,开展相关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增强“法律六进”活动的文化底蕴,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2.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的特点和优势,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手段,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和深度应用,积极开展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为主要载体的普法活动,增强新媒体普法的服务力、影响力和互动力,适应公众对新媒体普法的需求。

  3.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司法、行政执法以及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各人民团体的普法责任。实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的建设活动中,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的过程。完善公益普法制度,电视台、电台拿出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办实《法苑》栏目宣传品牌,开办法治微电影和广播法治在线咨询。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社会组织参与普法的机制和渠道。

  4.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目标责任制和文明创建考核范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5.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普法办〔2015〕11号),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推广法治文化广场、主题公园、体验馆等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园地建设形式,推动在公共场所和服务窗口单位设立法治文化设施。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市场运作、企业运营、百姓受益的法治文化建设模式。支持和引导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充分利用民族民间文艺形式,推动法治文化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丰富法治文化产品,打造法治文化精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6.以法治创建为载体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根据不同类型社会主体的性质、功能和特点,健全以法治利川、法治乡镇(街道)创建为主体,以法治单位、法治企业创建为支撑,以法治学校、“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基础的“法治六创”体系,开展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法治创建活动。把法治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范围,对不同社会主体法治化程度进行量化评估,促进地方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基层“法务前沿”和“法务网格”,全面实施一乡镇(街道)一法律顾问团制度,坚持每户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建立健全专业调解组织,发挥乡规民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教育引导基层群众依法自我管理、依法自我约束,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法治单位、法治企业、法治学校创建,不断推动部门和行业依法治理再上新台阶。支持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运用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行业规范,发挥行业和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和教育惩戒作用。

    七、工作安排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各级各部门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级各部门制定的规划,报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上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各级各部门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抓好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评估。

  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八、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做好检查评估,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联络处)报告。

  2.加强普法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经常性开展本地、本系统普法骨干培训工作,提升法治宣传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打造普法志愿者品牌。

  3.落实普法工作经费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在预算中统筹编列法治宣传教育经费,足额保障普法工作经费,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情况,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4.建立完善普法工作机制。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性质、特点和规律,建立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协调、指导、检查等职能,建立健全工作协调、部门联动、情况通报、检查督办、责任追究等机制。

  5.加强监督检查和调研指导。各级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意见,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研究解决。建立完善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市委、政府的重点工作督查范围,纳入人大、政协工作视察督导范围,纳入纪检监察部门执纪监督问责范围,定期进行检查督办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相关链接